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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现就我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职责目标明确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每一个党支部都要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推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达标创优,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各领域党支部组织力全面提升,政治功能不断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品牌示范效应显著,党建质量全面提高。

1.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支部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2.对标《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一年一主题的要求,分别围绕“规范化建设”“组织力提升”“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聚焦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明确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思路、举措和完成时间,经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3.制定党支部班子履职目标。各领域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落实好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党支部书记制定任期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每一位党支部委员结合班子分工和中心工作任务,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认真负责完成分管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公开承诺。

4.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认真落实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引导每名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和工作实际,明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具体内容。

二、管理运行有序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支部管理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样式见附件2),落实好党支部管理的每一项要求。

1.党支部设置规范。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形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相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支部每年对设置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2.党支部换届及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和换届选举制度,确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任期届满前,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一般提前3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同一单位的下辖党支部,原则上实行统一时间,集中换届。

3.班子配备合理。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做好激励培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班子成员,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一名副书记。

4.党员管理到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规章制度和最新理论成果,加强党员意识形态和纪律教育,及时批评和制止党员不当言行。党员全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严把党员发展程序,认真按照 “16字总要求”和5个阶段25个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定期检查党员履行义务情况。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确保每名党员都编入一个党支部。每年初核定每名党员交纳的党费数额,严格按照规定收缴、使用、管理党费。完善党员信息资料,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妥善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5.运行机制完善。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服务群众、管理监督、经费保障、责任落实、党务公开等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1次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6.活动记录规范。按照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制度计划等方面,对党支部建设和活动情况相关资料分门别类做好整理,便于查阅和使用。

三、组织生活正常

按规定时间和次数落实“三会一课”,做到党支部基本活动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定期召开“三会一课”。“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连同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2.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主动汇报思想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

3.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 、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

4.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围绕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重温经典、谈心谈话、交纳党费、走访慰问、志愿服务、扶贫帮困、重温入党誓词等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应当策划先行,一般按季度制定主题党日计划,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

5.严肃组织生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纪律,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四、活动阵地完善

充分运用各类党建资源,丰富党支部活动的载体和内容,因地制宜找准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着力点,确保广大党员学习教育有场地、作用发挥有舞台。

1.用好党群服务阵地。根据党支部设置、党员分布、服务需求等情况,合理建设服务党员群众的活动场所,确保有固定的党员活动阵地。突出党建元素,注重整合服务群众资源,着力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工作展示、区域联动、凝聚人心、为民服务、扩大党的影响的红色家园。

2.建强工作岗位阵地。推行窗口单位和一线党员在岗佩徽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攻关小组”等,推动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办实事,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在攻坚克难中展现风采,充分体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堡垒。

3.筑牢网络虚拟阵地。依托广东党建云平台,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打通上下联系的信息渠道,创新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方式,做好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建设红色资源阵地。注重挖掘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依托镇街党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党员教育阵地,经常性开展红色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群众在红色洗礼中牢记党的宗旨和光辉历程。

五、考核机制健全

落实党支部抓党建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考核和评价机制,发挥考核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把监督检査、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制定创建方案。各党支部要对照所属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逐条逐项深入对照检査,制定本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达标创优时间,细化创建措施,经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后报上一级党组织把关。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提炼创新经验做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2.做好评星定级。党支部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开展1次评星定级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服务群众、先锋示范、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制定党员评星定级的量化标准。每年底,党员对照评星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党支部综合党员自评分、群众测评分、组织考评分确定每名党员的星级,其中获得3星以上的为合格党员,5星的可以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党员评定情况要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开展达标创优。每年根据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评估情況上报上级党委。自我评估达标的,集中于次年1月底前向上级党委申报。党建基础一般的党支部要对照先进党支部的评价标准,对本党支部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争取两年提质、三年创优;党建基础相对落后的党支部要按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在3年内达标。

4.抓好考核运用。用好党支部达标创优结果,连续2年达标的可以参评优秀党支部,连续2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可以申报“南粤红旗党组织”。对当年未达标的党支部,取消年终各项评先表彰资格。将考核结果与党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挂钩,大カ表彰优秀党员,及时提醒、教育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对经民主评议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依规稳妥处置。

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统筹谋划,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要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所属各领域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摸清先进党支部、中间党支部、后进党支部底数,全面掌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行达标验收。已经研究制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或标准的,要对照本指导意见和农村、社区等7个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附件1)进一步修改完善。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意见执行。各地、各单位要统一印制《党支部工作手册》,发放到党支部,用以指导并规范党支部日常工作。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规范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1.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

            2.党支部工作手册(样式)


 

附件1

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

内容

项目

标准

重点任务

1.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组织设置

2.独立党支部。一般以专业、年级、班级、部门为单位设置。推行在实验室、课题和项目组、科研平台、实践基地设置党支部,探索党组织进社区、进公寓、进社团。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50人以下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3.联合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与地域相邻的教学点、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相近的班级或年级联合成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4.临时党支部。为执行实习实践、学习培训、科研项目平台建设等工作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5.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或单位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6.党支部的调整。对党员人数较少、设置不合理的,要及时撤并;对符合党组织设置升格条件和工作需要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升格;对党员人数较多,组织开展活动难度较大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改设若干个党支部。

7.党支部的撤销。可以由党支部报所在地或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地或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

8.党小组的设置。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党小组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

任期和换届

9.任期规定。党支部应严格执行任期规定,按期进行换届。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10.换届提醒。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支部委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班子建设

11.班子职教。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设1名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若干委员,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12.任职条件。党支部委员一般应当具备1年以上党龄,年龄一般能任满一届,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清正廉洁,不在纪律处分期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心为党支部工作,热忱为党员服务,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能力。

13.党员管理和培训。届中党支部委员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及时补选党支部委员,保证党支部委员会正常运行。各级党组织应把党支部委员纳入党支部书记培训规划中,保证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积不少于40学时。党支部委员工作不称职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按程序调整岗位,情形严重的予以免职。

 

 

 

 

党支部书记

14.书记选配。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教育规律、品行作风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担当负责,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教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清正廉洁,不在纪律处分期内,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年龄一般能任满一届。

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要选拔热爱党务、敬业奉献、善于管理、师生拥护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双带头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高校学生党支部书记。要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行政干部、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党支部书记,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应配备党建导师联系指导。

中小学党支部书记。要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推行党支部书记与行政负责人“一肩挑”。

 

 

 

 

 

 

 

 

 

 

 

党支部书记

15.书记培训。根据党支部隶属关系,将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层分类部署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新任职的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在其任职后半年内完成培训,主要进行党务基本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可利用寒暑假期间分段分批进行。

党员队伍

16. 党员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的精准度,加大对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教师的倾斜力度,实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从****、万人计划和各种人才引导计划人选、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带头人、高技能人才中确定一批培养对象,做好政治吸纳工作。建立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

17. 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可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和党性教育基地的培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也可以根据党员队伍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由基层党组织开展自主培训。党员每年至少参加集中轮训一次,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

18. 党员管理。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在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党员,要按规定做好保持联系和党籍管理等工作。

19.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落实“党费日”制度,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不应预交党费,党支部不应预收党费。严格执行党费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及时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开。

“三会一课”制度

20. 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21.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22. 党小组会。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23. 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党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应对全年党课作出计划安排。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授课人可以是党支部书记、委员和普通党员,有条件的党支部可以邀请党建专家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组织生活会制度

24. 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主持,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基本步骤是: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5.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主持,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谈心谈话

制度

26.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书记应当与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请示报告

制度

27. 党支部应坚持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次全面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和监督。遇到重要情况,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专项报告。   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将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和家庭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身边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等,定期向党支部请示报告。

主题教育

28.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

 

达标创优

29. 按照建设“五好”(领导班子好、工作机制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作风好、工作业绩好)、“六有”(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标准、有台账、有落实、有考核) 党支部目标,每年采取党支部自查、逐级申报、群众测评、组织评定等方式,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及时评定公布达标和不达标觉支部,在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创优考评,评定公布优秀等次党支部。连续2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党支部可以申报“南粤红旗党组织”。

评星定级

30. 每年底,党支部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开展1次评星定级活动。围绕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服务群众、先锋示范、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评定党员星级,并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党员评定情况要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主题党日

31. 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主要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要增强主题党日的统筹性和计划性,确保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并以适当方式做好主题党日记录。

共建共治

共享

32.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参与城市建设、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协同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在构筑广东意识形态安全的“护城河”“防火墙”等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共享各种活动载体和平台阵地,共享党员活动室和党建资料等资源。

基本保障

待遇保障

33. 进一步落实党支部党务干部岗位津贴、工作量核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等待遇保障机制。党支部党务干部具有管理和教师双重身份的,可以按照管理系列或者教师系列进行职称评审。兼职党务干部从事党建工作应计算工作量。

阵地保障

34. 坚持“党建元素庄重、功能设施齐备、环境氛围优良、党员群众满意”的原则,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标准建设。学校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至少设置一间标准的党员活动室。学校规模较小、党员人数较少、不具备单独建设党员活动室条件的相邻党支部,可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原则,联合设置一间标准的党员活动室。

经费保障

35. 党支部活动经费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保障党建工作需要。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应向党支部倾斜,重大活动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激励关怀

36. 注重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及时向本单位本系统推介和向上级党组织推优。对作用发挥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党支部书记、委员,定期进行表彰。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积极探索党员过政治生日、设立心理辅导员等党内关爱新方式。

工作台账

37. 基础工作台账一般包括党籍管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费收缴使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内容,通常以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形式体现,建立电子台账的也应有相应的纸质资料。党支部工作台账,要如实记录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发展培养、教育培训、交纳党费、奖惩、受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要详细记录会议、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主题、内容等要素。党支部工作记录须由党支部书记(会议主持人)签字。对党支部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建档立册,妥善保管。